社會包容性    2012.09.04 

 撰寫: 自由空間基金會  顧問 廖啟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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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到過挪威參加UD2012大會之後,對於挪威政府官員推動通用設計不遺餘力的態度相當感動。像是大會主辦單位的一位「兒童,平等與社會融合部」(The Ministry of Children, Equality and Social Inclusion)的官員在聊天時就告訴我們:希望可以有機會來台灣參訪,瞭解台灣推動通用設計的情況,也樂意分享挪威政府的做法。這種開放的態度與國際觀,使我對於挪威有極深刻的印象,就此因緣,我便開始注意與挪威有關的通用設計訊息。

事實上,挪威政府在國際間推動通用設計的概念早在2007年就已經開始,而國內推動通用設計至少可追溯到20年前。

在2007年挪威環境部發表了一份關於Universal Design – Clarification of the Concept的專題報告。此份專題報告共有12種不同語言,包括挪威語、英語、愛沙尼亞語、立陶宛語、拉脫維亞語、德國語、日本語、俄語、中文(簡體)、西班牙語、波蘭語和葡萄牙語。有興趣的朋友可以在以下網頁中去下載。

此份報告的資料來源是2006年由環境部主導的一場政府會議的結論衍生而來。在報告中首先對通用設計定義[1],並認為通用設計是一種達到「社會包容性」的策略。並對通用設計的幾項名詞詳細說明,像是「產品和環境」、「適合所有人使用」、「在最大可能的限度」與「無須特別的設計與改造」等。

我認為「社會包容性」是報告中最重要的概念,它意謂著一個社會中需消除現有使用產品與環境的障礙以及新障礙的出現,使所有人的可以公平的使用。因此,「通用設計」是為達到「社會包容性」的手段。在此報告中認為「設計」的範疇涵蓋到以下幾個面向:社區規劃、土地利用、建築設計和施工、產品開發等。在包容性之外,通用設計還可達成其它的社會目的,像是:永續發展、環境與多樣性保護、使用與消防安全性以及美觀等。

社會包容性的高低代表著一個國家「開化」的程度。一個有著高度包容性的國家,便處處可見「以人為本」的設計。「以人為本」不是口號,而是需要落實到社會環境之中,使人民能真實受益,人民方能對施政有感。挪威政府在報告中明確指出其在公共空間上的努力,像是在「社區規劃、土地利用、建築設計和施工、產品開發」等領域中應入通用設計,考慮到不同能力者的需求,使公共空間中各類族群都能公平且自由享受到身體與心靈上的自由,此點真正落實「以人為本」,毋怪乎挪威為世界上幸福指數最高的國家。

參考資料:

http://www.universal-design.environment.no/news/1058-the-thematic-report-in-11-different-languages



[1] 通用設計的定義是源自美國Ron Mace博士的想法,進一步由North Carolina State University的通用設計中心(the Center for Universal Design)所發展定義:「通用設計是一種在最大可能的限度下適合所有人的產品和環境的設計,無須特別的設計或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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